规章制度

督导信息交流与反馈制度

上传日期: 2022年04月26日 来源:

为提高教学质量水平和培养合格人才,促进高职院校“双高”建设, 按照《四川科技职业学院教学督导工作条例》的有关规定,学校校院两级教学督导员应围绕专科教学开展信息交流与反馈工作,通过日常教学听、看课,对教学档案的检查、对教学现场的巡视以及座谈和问卷调查等形式,了解和考评教师的师德师风、教学水平、授课质量、教学态度、课堂秩序及各学院(部门)教学管理、服务保障等情况。为使教学督导工作切实起到提高教学质量和敦促教学工作的改进,促进教学改革的深化发展,督导组设计与启用各类信息反馈表, 以便于向相关学院(部门)及时反馈督导与评价过程中发现的影响教学质量的问题。

一、教学督导信息交流与反馈的原则

1.教学督导员在教学信息反馈工作中要树立“尊师重道, 以人为本 ”的观念, 以提高学校教学质量水平为核心,把督导工作的监督、检查与帮助和促进相结合,在教学督导工作过程中尊重教师,平等待人, 以交谈、商讨的方式,共同研究探讨教学中存在的问题、 原因及改进措施,发挥教学督导工作的启发、引导、激励作用,建立与完善积极、平等、多渠道的教学信息交流和反馈机制。

2.督导员根据自己教学督查所见,填写相应的信息反馈表,交由督导办编排、备案,及时反馈到相关单位或学院。院级教学督导员直接反馈至学院实并处理。

二、教学督导信息交流与反馈的形式和内容 1.对教师个人教学情况的信息反馈

(1)对于基本理论扎实,知识面较宽,具有较强的知识掌握与驾驭能力,教学态度严谨认真,具有较强的教学过程管理与控 制能力,课堂教学中重视知识传授、能力培养、德育渗透、人文 关怀的教师,予以充分肯定,并帮助任课教师认真总结课堂教学 经验,固化课堂教学质量成果。

(2)对于能够基本完成教学目标的教师,教学督导可采取课间交流的方式,直接对话,提出希望,指出改进和发展的空间和 潜力。

(3)对于在课堂教学中确实存在一定问题、学生反映较大的 教师,督导组将采取集中听课、分析讨论等方式进行课堂教学信 息反馈,帮助任课教师找出主要问题,跟踪教学效果的改进情况。 如确实不能胜任教师工作将提请学校做进一步的处理。

2.对职能部门管理服务和教学环境维护的信息反馈

在日常督导中,发现服务保障或教学环境问题,教学督导向相关职能部门进行反馈,相关部门于十个工作日内将整改方案和处理情况回馈至督导办。

3.对教学单位教学管理和教学质量建设的信息反馈

校级督导员个人或督导组对于课堂教学中发现的教学管理、 教学质量问题或改进意见、建议,可直接向责任学院进行反馈, 也可不定期采用专题反馈会、交流座谈会等形式集中向教学单位 进行交流反馈,相关教学单位于十个工作日 内将整改方案和处理 情况回馈至教学督导与评估办公室。

4.教学督导员报告制度

督导组定期开会讨论教学督导信息回馈情况,跟踪监督相关 部门和教学单位的改进情况。教学督导组每年度要汇总听课情况, 提交本年度教学督导报告。督导办组织召开年度督导总结会,教学督导员对教学运行情况进行汇报、交流和分析,并提出完善教学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经集体讨论后及时上报校领导和反馈到相关教学部门及时解决问题,也可以教学督导简报的形式进行公开反馈。校院两级督导肩负守护课堂教学第一阵地的职责和义务,在日常督导中可灵活机动地掌握课堂教学中意识形态、师德师风情况,掌握情况后第一时间反馈至学校相关部门进行下一步核实处理。

5.校院两级督导交流制度

校级督导具有业务指导各学院督导的权利和义务。校督导组 可采取不定期举办督导论坛的形式对院级督导进行交流培训,也 可直接参加学院的教学工作会议进行深入交流,进一步强化学院 自我教学质量监控功能,充分发挥学院专家在专业针对性方面的优势,促使督导工作与学院教学管理的紧密结合,从而增强学院提高教学质量的主动性。

三、注意事项

1.反馈单上不署提案督导员姓名,但督导办对提案人实行实名登记备案, 以便于向提案人反馈相关各二级院(部门)的回馈意见。

2.督导员应认真、实事求是、客观地填写相关信息反馈表, 可利用评价系统网络填报。各学院可参照学校用表自行设计本单 位督导信息反馈表,供院级督导使用,材料由学院存档。

3.各学院(部门)应认真落实,主动配合,积极整改,并将 处理意见整改结果书面回馈至校级督导办一并存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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