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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
二、督导室是在学校直接领导下的常设机构,全面负责学校的教学督导(查)工作。
三、督导室工作必须坚持科学性、客观性、指导性、激励性原则。必须遵循职业教育规律,以利于调动广大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和不断提高教师的执教能力。
四、监督检查各教学职能部门和各教学单位贯彻执行学校有关教学工作制度、执行教学计划情况。
五、深入教学一线,走进实践教学现场和实训基地,了解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工作的基本情况,进行督课导课。
六、与教务处共同做好课堂教学质量评估、课程评价和优秀教学成果评奖工作,总结推广教师在教学中的先进典型案例。
七、定期向分管领导汇报督导工作,及时反馈工作信息,促进学校教学管理和教学质量的提高。
八、配合教务处做好三期(期初、期中、期末)教学检查,期初补考、期末考试巡考等工作。
九、实行例会制度,交流情况,提出指导意见和建议。
十、按时完成分管领导交给的临时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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